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10kV配电工程变压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启航公寓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启航公寓项目核准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10kV配电工程变压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注: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符合国家颁发的《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要求。800kVA选用SCB12及以上节能型干式变压器,外壳采用2mm厚304不锈钢制作,考核表电缆使用10*4。
注:自招标人发出分批供货《采购订单》后,中标人需在3日历天内确认,并在10日历天内供应当批货物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货物到达现场后由招标方验收,且所有货物供应投标人一定要满足招标人的安装进度要求,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及实际供货合格数量为准。
标段名称: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10kV配电工程变压器采购项目
8、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五个标段,一标段为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10kV配电工程中置柜采购项目;二标段为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10kV配电工程环网柜采购项目;三标段为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10kV配电工程低压柜采购项目;四标段为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电缆采购项目;五标段为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10kV配电工程变压器采购项目。
其中五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为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10kV配电工程的各种规格型号变压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供货要求)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本项目五个标段,可以中五个标段(即:兼投可兼中)。开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标段货物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在投标时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资格审核检查不予以通过】。
(1)制造厂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制造厂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验测试的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约定如下:
①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测试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②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测试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所投标段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测试的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设备交付时按照招标人要求一并提供给招标人)。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和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江苏燎源变压器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清江变压器有限公司、江苏源通电气有限公司、江苏瑞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应按“主要设备(材料)参考品牌(厂家)一览表”和清单中参考品牌选择使用参考品牌产品,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别的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一旦中标,除发现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或本地无法供货,提出相关证据经招标人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同时报经有关部门对该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调查,对涉嫌指定品牌或变相指定品牌的设计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限制其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投标资格,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不得推荐采用该品牌。同等条件下,不得排斥投标人选用盐城市地产品牌进行投标。
(1)货物全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配合现场实施工程单位安装、调试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送电投运一年后无质量上的问题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注:供方在需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付款节点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上付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方式支付。
6、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须在7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7、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8.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8.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获取;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9时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射阳政府网同步发布。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自身的需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6)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0)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计算出评标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做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能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