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三制”包含着企业对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使命感,也包含着员工对安全生产居安思危的责任感,它是企业安全生产最根本的保障。在一个成熟的企业中,安全应该是重中之重,因为安全本身就是效益的理念,就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所以安全就是效益。
1.1通常火力发电厂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工作任务单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四种:
1.2.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被检修设备和系统来进行泄压、通风、吹扫、加锁、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本规程所称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氢、油、煤粉、燃气、瓦斯、烟、风、压缩空气以及输煤、脱硫、脱硝、除尘、冲灰、输灰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
1.2.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正常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1.2.3.1在工程师站、上位机或编程器进行组态、参数修改及代码传送(数据下载)等工作。
1.2.3.2需要停运或局部停运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独立监测和控制管理系统及其所属设备(含操作显示装置、计算机控制装置、接口、电缆、电源、就地执行装置、测量装置和传感装置等设备)的检修和局部检修工作。
1.2.3.3负压系统、油系统、温度超过50℃或带压设备上测量仪表的检修和校验工作。
在生产区域从事建筑、搭、拆脚手架、设备保温、焊接、油漆、绿化或其他文明生产、日常维护等工作,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采取2.2.2所述安全措施。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出现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一些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1.2.6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条件制定出需要执行工作票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并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1.2.8.1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关键词、字不得修改,关键词、字由企业根据真实的情况确定。
1.2.8.2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1.2.8.3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
1.2.8.5工作票由设备正常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正常运行管理单位审核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正常运行管理单位备案。工作票签发人认为必要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并同时签发。总工作票、分工作票的填用、许可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2.8.6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1.2.8.7签发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有关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
1.2.9.1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工作票上安全措施范围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允许使用一张工作票。
1.2.9.2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有多个班组一起进行工作时,可以发给总的负责人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1.2.9.3大修(A、B级)、小修(C、D级)或其他安全措施项目较多的检修工作,发电厂能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固定项目的安全措施附页。
1.2.9.4在不同地点不同设备系统依次进行同类型的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能够正常的使用一张工作票。
1.2.9.5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到以下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2.9.7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预先送给运行值班负责人,临时工作许可在工作当天交给值班负责人。工作任务单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交给工作许可人。
1.2.9.8许可开工前,值班负责人布置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由发电厂自定)应由值班负责人或司机、司炉、集控主值班员等主要工种监护执行。如停电措施需由电气值班人员执行,应使用“停电联系单”。
1.2.9.9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才可以进行工作。
1.2.9.10若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非持续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1.2.9.11在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2.9.12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时,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1.2.10.2工作票和工作任务单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批准的检修期限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只能延期一次。
1.2.11.1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1.2.11.2工作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工作班人员工作上的能力和本规程,经车间(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
1.2.11.3公司系统内的集中或协作检修单位需要到设备正常运行管理单位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时,除应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如结构、缺陷内容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还应持本单位考试合格、批准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书面证明。非公司系统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需经设备正常运行管理单位安全考试合格。
1.2.11.4工作许可人应是经车间(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值班人员。
1.2.11.5专职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
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不是满足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以知晓;
5) 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3) 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
4)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1)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两票三制”是电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最基本的制度之一,是我国电力行业多年运行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对任何人为责任事故的分析,均可以在其“两票三制”的执行问题上找到原因。
为把安全方针落到实处,提高预防事故能力,杜绝人为责任事故,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两票三制”必须严格执行,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加大操作票的执行与管理。操作票是根据操作命令完成指定操作任务的具体依据。但有的人在操作中对操作任务不明确,专业方面技术水平薄弱,对操作不熟练,未严格执行操作票,常常导致误操作的发生。因此应加强对电气操作、热机操作的管理,使操作标准化。重视操作的分工及技能培训,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操作前对操作票进行仔细审核,操作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操作中分清监护人与操作人的职责,让操作熟练的人员依据操作票按顺序进行,执行好监护制度。
(2) 严格工作票管理,杜绝无票作业。工作票审批程序切不可走过场,应付了事。有些人工作时图省事不开工作票,特别是一些不需要运行人员做措施的及热工方面的工作,往往就因为无票作业,缺少了审批、许可手续,最终酿成事故。作为运行人员在工作票许可手续上要严格把关,杜绝无票作业。
(3)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达到掌握设备正常运行状态后方可接班,这就要求接班人员重视设备巡检,认真查阅各种记录以及详细掌握休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的原因、过程及防范措施。同时交接班时的签字、交接仪式是使接班人员思想上立即投入到工作状态的有效过程,这并非是走形式。交班会一定要对本班工作及时总结、分析,注意时效性,这将有利于提高运行的工作质量。
(4) 提高运行人员监盘、巡检质量,加强培养运行人员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运行人员对参数变化要有分析对比,对设备运作时的状态要心中有数,否则就会失去抄表、监视画面、巡检设备的意义。
(5) 定期试验及轮换制度是“两票三制”中不应忽视的一项工作,是运行人员检验运行及备用设备是否处在良好状态的重要手段。无备用设备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缺少一种运行方式,安全运作就失去了一道保障,所以对备用的设备应视同运行设备,应积极联系处理缺陷,使之处在良好的备用状态,否则一旦运行设备出现故障,在无备用或少备用设备的情况下,运行人员处理事故时调节余地小,往往会导致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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